本院受理的(2026)皖1623民初13502号原告牛中粮与被告安波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牛中粮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所欠住宿费53850元;2.判令支付2024年8月27日起到付清日止期间的欠款的资金占有利息,利息利率参考商业银行同期定期利率;3.判令支付协议中约定的追讨该笔欠款所产生的额外费用5000元,合计5885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手续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