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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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汪洪源

本院受理的(2026)皖0111民初24645号、(2026)皖0111民初2465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0月8号上午10时30分在合肥法务区四楼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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