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2026)皖1623民初13929号原告刘东亮与被告高秀真、王勇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