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2025)皖0122民初10659号方石兵与孙胜利、安徽五魁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