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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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凯(公民身份号码36043019940527111X)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新发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凯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91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王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合肥新发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支付7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4年5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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