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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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朱荣雄

本院受理原告王添龙与被告朱荣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闽0626民初18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东山县发展广场二楼21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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