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万轮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宁、黑龙江省军达双龙挂车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6)黑0203民初20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黑龙江省军达双龙挂车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哈尔滨万轮经贸有限公司轮胎款24,320.00元;二、驳回原告哈尔滨万轮经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