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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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弛

本院受理的(2026)皖1623民初13871号原告何银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何银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劳务报酬人民币1975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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