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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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谢琦

本院受理的(2026)皖0103民初12354号原告合肥佰隆橱柜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承揽加工款91694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78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0日起计算,暂计至2026年6月24日为15438.71元;以13694元为基数,自本案起诉之日起计算;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9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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