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谭祥卒诉被告黄鹏升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粵1303民初911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28日下午14:30在本院秋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