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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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黄跃生

本院受理原告辽宁正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辽0102民初18844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7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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