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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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南阳英昂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洛阳立雄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北方雷科(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观势科技有限公司、南阳英昂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191民初51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驳回被告北京观势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北京观势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裁定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主文如下:依法撤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皖0191民初5105号民事裁定书;2.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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