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芜湖庐丰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5年11月3日立案受理的(2026)皖0210强清2号芜湖庐丰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选任管理人(清算组)程序,指定安徽深蓝(自贸实验区芜湖片区)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芜湖庐丰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芜湖庐丰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长江中路3号人力资本产业园14层,联系人:苏律师13855310527、胡律师1515531245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芜湖庐丰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芜湖庐丰置业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06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仲裁公告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