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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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宁德市越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诉人福安市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宁德市越荣新材料有限公司、被上诉人阮建雄、原审第三人福建顺烨新材料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闽09民终8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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