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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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郑杰

本院受理的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郑杰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411民初53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传票、鉴定申请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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