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张容与被告钟谦柿离婚纠纷一案,张容请求:1.判令原告张容与被告钟谦柿离婚;2.判令原告张容与被告钟谦柿婚生子女钟婉怡、钟婉欣跟随原告生活,由原告张容抚养,被告钟谦柿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1300元,并在每月10日之前支付,直至婚生子女钟婉怡、钟婉欣年满18周岁为止;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钟谦柿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