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6)皖0122民初9756号原告朱正权、朱正文、朱正连、孙秀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节假日顺延)在肥东法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