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孟祥志

本院审理原告孙荣彪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辽0381民初6055号判决书、裁定书。判决核心内容为被告孟祥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孙荣彪工费29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视为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30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仲裁公告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