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重庆隆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81民初36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