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2026)皖0123民特89号申请人吴清要求宣告失踪人张大俊死亡一案,申请人吴清称,下落不明人张大俊,男,汉族,1954年10月10日出生,住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张郢一期8栋3单元405,公民身份号码340122541010011,申请人吴清与下落不明人张大俊系父子关系,张大俊自 2010 年 3 月 6 日离家出走,与家人失去联系,经多方寻找仍下落不明,杳无音讯,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张大俊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张大俊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张大俊生存现状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张大俊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