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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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田广敏

原告87MM股份公司(87MMCO.,LTD)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623民初81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田广敏立即停止侵犯第3050950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被告田广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87MM股份公司(87MMCO.,LTD)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3500元;三、驳回87MM股份公司(87MMCO.,LTD)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87MM股份公司(87MMCO.,LTD)负担50元,被告田广敏负担1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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