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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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天群

本院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与张天群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执89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拍卖公告、拍卖通知书、腾房公告、询价结果告知书(评估报告)、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议价表等法律文书: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张天群所有的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大众路与长临路交口西北角新安雅苑G19幢1401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23)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115538号】房产。二、被执行人张天群所有的合肥市肥东县撮镇大众路与长临路交口西北角新安雅苑G19幢1401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23)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115538号】评估结果为786000.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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