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施少英

本院受理原告姚庆为与被告施少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闽0582民初5707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2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仲裁公告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