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袁安信与余为国、抚顺富鸿哲科技有限公司、徐楠、肥东旭阳货运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公司、合肥沃翔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们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885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主文如下:一、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公司少承担5379.026元的赔偿;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