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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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孙纪伟、王云、徐乐

本院受理原告张晋与被告孙纪伟、王云、徐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1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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