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邯郸瑞蒙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任瑞连诉你、刘志然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冀0423民初5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或涉外为满3个月)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1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仲裁公告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