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6年5月6日立案受理(2026)闽0403民特71号申请人李强申请宣告李丽死亡一案。申请人李强称,其与李丽系姐弟关系,李丽于2002年外出打工后失联,家人多方寻找未果;2022年4月19日,李强就李丽失踪一事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4月30日,李强于三明日报上刊登《寻人启事》,均寻找无果。下落不明人李丽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丽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丽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丽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