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与苏州市旭升万邦货运有限公司、杨征国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1175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主文如下:1、依法撤销(2026)皖 0191 民初 1175 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不服金额:311496 元);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日期: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