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合肥格兰尼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胡宇兵、曹世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胡宇兵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91民初2225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主文如下:1、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请求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