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宣东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2民初28331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