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与赵伟、张小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502民初4125号民事判决书等。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