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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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玉峰、王玉婷、赵帅帅、杨佳明、杨朝峰、王巧侠、汪文波、陈华、叶强、胡吉春、王海亮、陈征祥、蒋新珠、夏曙光、夏传前、刘怀凤、张建生、耿金华、黄宇、黄书林、刘志珍、薛凯、洪龙、王芳、莫巨雷、吴永华、沈正辉、杨远玲、余海平、方玲玲、李翔、李孝前、张贵芳、阳寿东、蔡牡丹、支苗苗、何勇、李涛、吴旭、吴文华、江月香、钱余生、闫青、安玉君、洪慧、吴枭、和法端、和西龙、王春苓、江志、袁吉、程家志、黄华、汪强、路传洋、张瑜、施方伟、江建霞、宋世明、张钊、徐侃、刘明、刘松、李春红、李云侠、王奎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系列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6)皖0103民初219、220、221、222、224、225、226、227、228、229、230、231、232、347、362、363、377、507、1072、4150、4153、4154、4155、4157、4159、4166、4168、4170、4171、4173、4175、4184、4189、4193、4198、4207、4209、4211、4213、421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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