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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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志贤

本院受理原告吕红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0423民初1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张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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