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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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晓辉

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山与被告于晓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黑0382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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