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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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六安市金安区思恋电子商务经营部

原告联合读创(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六安市金安区思恋电子商务经营部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29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六安市金安区思恋电子商务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联合读创(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元(包括维权合理费用开支);二、驳回原告联合读创(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六安市金安区思恋电子商务经营部负担。)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结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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