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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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汪飞

原告鸠江区梵梦卫浴经营部与被告汪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207民初2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被告汪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鸠江区梵梦卫浴经营部货款35919元。案件受理费698元,公告费200元,均由被告负担。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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