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6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日报网的被告为曾美玲的公告中,其中“并定于2026年07月14日10时00分在古槐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应更正为“并定于2026年7月20日9时00分在古槐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202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