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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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六金民破字第1号之四

2005年2月3日,本院根据六安市金安服装刺绣厂的申请,裁定受理六安市金安服装刺绣厂破产清算,并于2021年6月17日决定指定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作为六安市金安服装刺绣厂管理人。根据六安市金安服装刺绣厂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作出(2005)六金民破字第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六安市金安服装刺绣厂管理人对安徽美吉乐制衣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元亨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申请,指定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担任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

六安市金安服装刺绣厂、安徽美吉乐制衣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元亨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7月25日上午9:00召开,会议地点在皖六安市小华山路135号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二楼大会议室,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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