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克毫与被告合肥博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泽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民初2761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