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宝业西伟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悍能新型建筑材料(合肥)有限公司与王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宝业西伟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悍能新型建筑材料(合肥)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16390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主文如下:一、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法院(2025)皖0191民初1639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改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按照安徽省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二、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17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仲裁公告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