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公告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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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被执行人分别为黑河正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谢召旭的多起执行案件,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房产,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评估。如被执行人不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不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本院将对查封房产或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如被执行人、案外人及其他权利人对房产权属及本院执行活动有异议者请向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限30日。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在执行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查封标的物采取评估、拍卖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公告的报刊,或关注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

法院查封财产如下:

黑河正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河市爱辉区学府家园地上车库:

1号楼000119号车库、10号楼000111号车库、

12号楼000115号车库、16号楼000113号车库、

16号楼000104号车库、18号楼000101号车库。

黑河正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河市爱辉区学府家园地下车库:

-0001231号、-0001227号、-0001233号、-0001305号、-0001228号、-0001221号、-0001226号、-0001225号、-0001223号、-0001230号、-0001232号、-0001229号、-0001314号、-0001301号、-0001220号。

谢召旭名下黑河市爱辉区宏志开发公司2号楼030501室。

联系人:刘大朋(0456-8286105)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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