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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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周奎

本院已受理原告张海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03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在三十日内来我院领取本案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有效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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