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梁君与张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21执恢23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张勇所有的位于临泉县人民东路中国银行60号房屋(不动产权号:9801394)。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