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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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言翠、台德喜

本院受理原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王言翠、台德喜、恒盛恒茂合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皖0111民初35970号民事判决书。由于被告恒盛恒茂合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诉期限内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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