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磊、陈金顶、陈玉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21执1103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陈玉红所有的位于临泉县御园路176号华力名著5#住宅楼1203室不动产(不动产权号:皖(2022)临泉县不动产权第001002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