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张传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皖0111民初6606号民事裁定书。由于原告张传芝在上诉期限内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20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