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6年3月19日立案受理(2026)川0522民特108号申请人樊友明申请宣告张天才失踪一案,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张天才常年在外务工,于2017年春节后外出务工至今未回,至今失联9年以上。下落不明人张天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张天才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张天才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张天才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