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的(2026)皖0103执恢162号申请执行人合肥鸿亿凯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姚能兵、姚能财、周自玲、谈学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姚能兵、姚能财名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5号华泰商住楼B幢108室【不动产证书号:房权证合包字第8150013786、8150013787号】房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向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中的所有平台发出网络询价委托书。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5号华泰商住楼B幢108室【不动产证书号:房权证合包字第8150013786、8150013787号】,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543464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2261271.25元。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强制执行申请书、限制消费令、财产申报表、传票、执行裁定书、询价报告、询价结果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拍卖裁定书、查封裁定书、网络司法事项通知书及平台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