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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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安徽思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马鞍山支队诉被告安徽思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返还超付的货款9840元,并以984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方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09时4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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