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本院裁定受理的(2026)皖0123破申16号安徽麦肯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麦肯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安徽麦肯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麦肯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与怀宁路交口栢悦中心11层,联系人:李律师、姚律师,联系电话:18020779232、18098868155;申报时间:工作日9时整至17时整)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安徽麦肯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安徽麦肯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5月12日08:4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召开(地址:肥西县舒王台路与五显路交口肥西县人民法院),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委托代理人系自然人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居住辖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单位推荐函。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6-03-17